法院未满3个月不当终本执行法律监督模型

发布时间:2022-06-08 浏览次数:644



 

模型概述

 
 

作为检察机关,可以通过排查执行裁定文书中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,存在立案日期与裁定日期相差未满3个月即终结本次执行的线索,以发现法院未依法履职的情形。

 

 
 

监督依据

 
 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(试行)》

第一条

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
    (一)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、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;

    (二)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,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
    (三)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,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;

    (四)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;

    (五)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,已依法予以查找;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,已依法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,构成犯罪的,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。 

 

 
 

模型案例 - 试点院

 
 

试点地区裁判文书数据127万余件

数据筛查涉终本执行类案件9万余件

数据处理确认命中模型1455个

试点地区线索数量共计1455

目前已发出检察建议200余件

检察建议持续办理中